2023-05-11 13:37:40 大理华图考试网 http://dali.huatu.com/ 文章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网
2023年大理州剑川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大理州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为扎实做好剑川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户籍在剑川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剑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大理州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理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四)驻剑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材料。注意:《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可从后面的附件中下载并双面打印。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剑川县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时间安排
2023年剑川县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春季:5月15日9:00至6月21日18:00
秋季:9月11日9:00至9月28日18:00
期间如遇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不能开展网报或遇政策调整则另行公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2.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剑川县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体育局认定。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和相应现场确认点。
剑川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公告查询网址及电话:
http://www.jianchuan.gov.cn
咨询电话:0872-4522073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栏需选择“否”,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如下:
春季确认时间及地点: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确认地点:剑川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
秋季确认时间及地点: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确认地点:剑川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剑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明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打印),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表
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核验,无需现场提供材料。
剑川县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可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备审。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现场确认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根据认定机构的有关公告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注:教师资格证书不进行邮寄,需到剑川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领取) 咨询电话:0872-452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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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dali.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剑川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请从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下载打印。
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0日
来源:http://www.jianchuan.gov.cn/jcxrmzf/c107077/202305/5c1f29e49a0b473cadc0e6140c975a41.shtml
(编辑:niuhai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