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岗位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至2006年3月之间出生)。原则上须曲靖本地户口,在曲靖辖区定居并有固定住所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也可报名。
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安类、政法类、法律专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毕业及相当于高中以上。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无癫痫病史等。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困难帮扶户人员。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024年3月26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信访接待室(麒麟区丰登路7号,联系电话:0874—3516206,联系人:刘警官、周警官。)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相关技能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张一寸免冠近照(背面写上名字),如实填写《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与资格审核表》,提交 《2024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1.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人员报名截止后5日内,公布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交通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考试不提供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具体方式为考官与考生面对面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分析、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急能力等为主。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为准。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或不接听电话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步环节。
2.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依照程序进展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需对考生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相关情况进行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进行。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安排到具体用人部门后,由用人部门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负责岗前培训和实施考核。
(二)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满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三)劳动报酬: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构成,每月大约39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此次招聘公告将在“曲靖交警微发布”“麒麟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