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2014-11-29 16:20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大理华图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件的通知》(大组通〔2013〕9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并报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直属食品稽查支队、药品稽查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遴选7名科员,食品稽查支队遴选4名科员,药品稽查支队遴选1名科员。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大理州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以后出生)。
(七)各岗位要求详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所在单位或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日报,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大理州人事人才网站(www.dlrs.gov.cn)、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lfda.gov.cn)面向社会发布《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州级各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各县市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并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时间:11月27日—11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经各级同意后盖章的《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小1寸浅灰色彩底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丽娟 杨云波 0872—2319481,2319482
(三)资格审查
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由州人社局指导,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邀请州人社局和州文教卫纪工委领导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选拔对象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遴选人选。
六、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附件: 1.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doc;
2.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doc。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8日
(编辑:华图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