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公告(3)
2020-05-18 21:16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云南人社
五、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确定录用人选,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援助湖北省医疗队员选择2个岗位报名的,均有同等的机会。如2个岗位均入围的,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书面作出选择。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五)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并由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各所属和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六)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监督电话:
0871-67195228(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871-67195242(中共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附件1:面向援助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面向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xls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38887&ClassID=602
(编辑:luohuayan)